01核查工作方式
文件核查:對供應商提交的紙質 / 電子文件進行統計核查,涵蓋基本信息、財務信息、報告證書、產品線等 10 余項內容(以實際公告為準)。
現場核查:對供應商生產現場(生產設備、產線等)進行實地核驗,同時復查文件核查的相關資料(具體內容以現場核查前通知為準)。
02核查范圍
核實范圍主要包括1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設備、材料,通信設備,數字化設備,通信設備,營銷類物資,輔助類物資,儀器儀表,五金材料,金屬材料,工器具,輸變電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水電工程服務,水電設備等,具體核實范圍詳見附件1。
03核實時間
2026年核實工作計劃如表1。根據實際情況,核實時間可能有所調整,各批次具體安排將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新一代電子商務平臺(以下簡稱“ECP2.0”)提前發布公告,請以相關公告為準。
補充核實是對核實目錄內的供應商,開展其生產能力專項核實和確認的工作。補充核實范圍包括:未參加年度核實、已參加年度核實但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已參加年度核實且重點核實內容不齊全,但已整改完畢的供應商。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補充核實將不定期開展,請關注供應商資質填報工具→核實申請管理頁面查看可參加的核實項目,按需提交核實申請參加核實工作。
針對已在2026年度前期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工作中發現不具備產品生產能力的供應商,應在完成相關問題整改后再申請補充核實工作。如經補充核實仍不具備該產品生產能力,在2026年度后續補充核實項目中,將不再接受該供應商對應產品的補充核實申請。
04核實流程
核實流程詳見附件2。擬申請參加核實的供應商,需及時關注ECP2.0相應產品具體核實公告,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核實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05注意事項
核查為 “一次性全核查”:材料缺失 / 信息不準確的,僅允許 1 次補充,不重復受理;不良行為處理:提供虛假資質的,將通報監管部門;
資質文件有效期:參與核查時,資質文件(如生產許可證、土地證等)需在有效期內。(附件:2026 年核查產品目錄、核查流程,可通過國家電網 ECP2.0 平臺獲?。?/span>
附件1.2026年核實產品目錄
附件2.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流程如需獲取更多詳細內容,請登入電子商務平臺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com/2512153858283303_201907143444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