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主管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根據《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國科發資〔2024〕28號)相關要求,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責的“十四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工業軟件”“智能機器人”“增材制造與激光制造”“新能源汽車”“基礎科研條件與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信息光子技術”“先進計算與新興軟件”共7個重點專項2025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申報單位根據項目申報指南,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2.整合優勢創新團隊,并積極吸納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員參與項目研發,聚焦指南任務,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范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鼓勵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領銜擔綱承擔任務。
3.本文所附項目申報指南涉及的項目均采用一輪申報程序,具體要求如下。
(1)網上填報申報書。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科管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從指南發布日到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2)申報書應包括相關協議和承諾。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項目負責人、課題負責人應在聯合申報協議上簽字,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等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嚴禁弄虛作假。
(3)申報書須經相關單位推薦。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國科管系統統一報送。專業機構對項目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委、局);
3.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4.原工業部門轉制成立的行業協會;
5.納入科技部試點范圍并且評估結果為 A 類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及納入科技部、財政部開展的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
6.港澳科研單位牽頭申報的項目,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新科技署、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按要求組織推薦。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推薦單位名單在國科管系統上公開發布。
三、申報資格要求
1.申報重點專項的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以下簡稱內地單位),或由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協商確定的港澳科研單位(以下簡稱港澳單位,名單見附件1)。內地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4年11月30日及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2.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以及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3.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4.項目(課題)負責人應為60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青年科學家項目負責人年齡應為4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原則上團隊其他參與人員年齡要求同上。
5.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及港澳特別行政區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6.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7.港澳申報單位和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的相關規定,愛國愛港、愛國愛澳。
8.項目申報查重要求詳見附件2。各申報單位在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科管系統查詢相關人員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在研項目情況,避免因不符合限項申報要求導致形式審查無法通過。
9.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聘用期應覆蓋所申報項目(課題)的執行期,并應提供相應聘用材料。其中,全職受聘人員應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應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10.牽頭單位為企業的,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11.項目(課題)牽頭單位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5〕2號)等相關文件的具體要求,遵循“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結合項目(課題)牽頭單位及參與單位現有基礎及支撐條件,根據項目(課題)任務目標的實際需要,科學合理、實事求是編制項目(課題)預算。
12.涉及科技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項目,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應加強相關知識學習,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
13.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14.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申報指南,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項目管理改革舉措
1.關于青年科學家項目。為落實中央有關要求,重點研發計劃設立青年科學家項目。青年科學家項目不下設課題,原則上不再組織預算評估,鼓勵青年科學家大膽探索更具創新性的技術,更好服務于重點專項總體目標的實現。
2.關于部省(市)聯動。部分重點專項任務將結合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區域產業發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市)聯動方式實施,由部門和地方共同凝練需求、聯合投入、協同管理,地方出臺專門政策承接項目成果,在項目組織實施中一體化推動重大科技成果產出和落地轉化。
3.關于“揭榜掛帥”項目。為切實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強化重大創新成果的“實戰性”,重點研發計劃聚焦國家戰略急需、應用導向鮮明、最終用戶明確的攻關任務,設立“揭榜掛帥”項目。突出最終用戶作用,實施“軍令狀”“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對揭榜單位無注冊時間要求,對揭榜團隊負責人無年齡、學歷和職稱要求,鼓勵有信心、有能力組織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的優勢團隊積極申報。明確榜單任務資助額度,簡化預算編制,經費管理探索實行“負面清單”。
4.關于技術就緒度(TRL)管理。針對技術體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標明確的相關任務方向,探索實行技術就緒度管理。申報指南中將明確技術就緒度要求,并在后續評審立項、考核評估中納入技術就緒度指標,科學設定“里程碑”考核節點,嚴格把控項目實施進展和風險,確保成果高質量產出。
五、具體申報方式
1.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科管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6年1月4日8:00至2026年2月5日16:00。
2.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于2026年2月9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系統逐項確認推薦項目,并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3.技術咨詢電話及郵箱:
010-58882999(中繼線),program@istic.ac.cn
4.業務咨詢電話:
(1)“工業軟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72
(2)“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207749
(3)“增材制造與激光制造”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02
(4)“新能源汽車”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08
(5)“基礎科研條件與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8884882
(6)“信息光子技術”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335570
(7)“先進計算與新興軟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96
附件:
1. 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科研單位名單
2. 項目申報查重要求
3.“工業軟件”重點專項2025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4.“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2025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5.“增材制造與激光制造”重點專項2025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6.“新能源汽車”重點專項2025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7.“基礎科研條件與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重點專項2025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8.“信息光子技術”重點專項2025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9.“先進計算與新興軟件”重點專項2025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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